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参考航班:福州 - 万象 MF8641/08:10 - 10:35
参考航班:万象 - 福州 MF8642/11:35 - 15:35
产品亮点
舒适体验 厦门航空福州直达万象,告别中转繁琐手续,减少旅途劳累。
独特体验 琅勃拉邦、万荣、万象安排了具有当地特色的街市体验,近距离融入老挝当地慵懒生活。
特别品尝 老挝柴火鸡、特色石斛鸡火锅、森林瀑布餐、湄公河游船餐、簸箕餐、落日餐厅、特色
米粉、欢送晚宴
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神木博物馆 |
老挝当地特产、手工艺品等。 |
90分钟 |
¥ 0.00 |
| 华隆咖啡 |
老挝当地咖啡、特产等。 |
90分钟 |
¥ 0.00 |
| 织布村 |
老挝当地手工艺品药材等。 |
90分钟 |
¥ 0.00 |
费用包含
交通标准
福州=万象往返经济舱机票;
万荣-琅勃拉邦、琅勃拉邦-万象火车普通列车均二等座(或琅勃拉邦-万荣乘车前往),
以及行程中当地汽车、万荣嘟嘟车和琅勃拉邦商务车;
住宿标准
1. 全程当地五星酒店(网评四钻,产生单男单女无法拼住,请于出团前补足房差800元/人)
1.当地不提供加床等服务(老挝相对落后,硬件设施和规模较国内相对低一些);
2. 按旅游条例规定团体客人同性二人一房,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占床。
3. 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旅行社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若客人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的,客人须在出发前补单房差。
用餐标准
全程5早餐9正餐,特色餐80元/人餐,因个人原因不吃不退费用;
早餐均为酒店含早,若因客人自身原因不吃则餐费不退,如有忌口者可自备餐食;
景点门票
行程中景点首道大门票(需自费项目除外);
特别提醒:如遇旺季或老挝节假日,景点顺序当地导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敬请谅解;
儿童收费
儿童价:12周岁以下儿童,不占床,不含门票
早餐为酒店房费中提供,若小孩不占床,需补早餐费,按照酒店收费规定,由家长现付;
导游服务
1.当地中文导游服务
2.15人以上安排领队或工作人员;
费用不包含
1.不含各地到长乐机场的交通
2酒店单房差900元/人;
3. 行程中所有小门票、景区(园内)交通(电瓶车、船、索道、缆车、换乘交通工具等);
4. 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行程所列不含的餐食费;
5. 因景区价格调整产生的门票差价;因政府政策性调价,增加的费用由客人自行补齐差价。
如产生其他 费用则由客人在当地现付;
6. 航空意外险、人身意外险(建议游客提前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
7. 升级舱位、升级酒店、升级房型等产生的差价;航空公司燃油临时涨价,航班更改及延
误造成的额外费用;
8. 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9.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
和财产损失额外支付的费用;
10. 护照费;
11. 行程所列不含费用及景区内娱乐项目、及个人消费①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
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②购物等个人消费以及因个人疏忽、违章或违法引起的
经济损失或赔偿费用;
12. 地面服务费(如行李物品保管费、托运行李超重费等);
13.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和非我公司原因(如航空公司航班
延误或取消等特殊情况),我公司有权取消、延期或变更行程,一切超出费用由客人承担
(如酒店、餐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
其他说明
温馨提示
一、法律与文明规范
1. 严格遵守老挝法律法规及出境游文明公约,展现中国公民良好素养与精神风貌。
2. 严禁在老挝参与黄赌毒活动。
3. 尊重老挝佛教国家的风俗习惯,如在老挝需要人礼貌让车,出行需注意交通安全;进入
老挝皇宫男士及女士须穿长裤及有袖衬衫,否则不允许入内参观
二、行前准备
1. 物品携带- 老挝酒店多数不提供一次性用品,需自带洗漱用品、拖鞋;当地蚊虫多,自备驱蚊液、
蚊香。- 必备相机、防晒霜、帽子、太阳镜、泳衣、雨伞、饮用水;房间无热水机,准备常用药;
建议穿登山鞋及运动鞋。- 因老挝菜生吃居多,为预防肠胃不适,自带止腹泻药;可准备适当中国零食或咸菜。- 着装建议:老挝属热带季风气候,5-9月为雨季炎热湿润,10月—次年4月为旱季,
4 月最热,12月最凉,平均气温27.2℃左右,可以着夏装并携带外套,穿轻便旅游鞋。
2. 货币与支付- 每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携带500美金、5000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老挝的钱币单位是及普。汇率参考¥1=2000及普,1$=16830及普(实际汇率以当天
为准)- 人民币部分地方无法使用,建议在口岸或火车站按当地汇率兑换;信用卡仅琅勃拉邦、
万荣和万象等旅游热门城镇可用,ATM机数量少且需手续费;微信、支付宝均可以在老挝
使用,汇率较好。
3. 证件与签证:签证为个人旅游签,旅行社代办,因自身原因拒签,损失自负。
4. 通讯- 从老挝打电话回中国,拨0086+地区代码+电话号码或0086+手机号码 。- 中国驻老挝大使馆电话(00856)21-253026、315100,传真(00856)21-253024;老
挝紧急电话:匪警191,救护195。
5.电器使用:老挝电源插座与国内相同,电压220V/50HZ,无须带转换插头。一般使用
二项插座,也有三项的,可以带上一个多用插线板。
三、行程与活动
1. 行程安排-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状况、政府行为等)影响行程,我社导游与游客进行
协商同意后并书面签字确认可以作出行程调整,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实在导致无法
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若由政府原因或当地大型活
动造成酒店、景点、行程等变更或取消,我社会积极补救,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程时间为不堵车参考时间,不包含景点游览时间;导游有权在不减少景点情况下调整
游览顺序。-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我社保留因航班、车次、交通、签证等原因而导致行程变化,而
对出团日期、线路等做适当调整的权利。
2. 景点与活动- 参加水上等项目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在导游指定范围内活动。- 只含行程内所列景点第一大门票,所有国内证件(如学生证、教师证、军官证、老年证等
证件)均无法享受任何优惠政策;行程内所含餐不使用不退费。- 如因政策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赠送项目无法安排无费用退还。
3. 住宿- 东南亚酒店无官方星级标准,任何非官方网站所公布的酒店星级档次,是属于该网站自
己的评估标准,不代表该酒店的真实档次或星级。- 团队遇单男单女,旅行社有权拆分夫妻或加床;产生单房差费用的客人,若客人无法安排拼房,需按规定支付单房差费用;小孩不占床需补早餐费用,由家长现付。
四、安全与其他
1. 财物安全:勿将贵重物品、现金、急用药品放托运行李;旅游中妥善保管财物。
2. 人身安全- 不建议老人与小孩参加户外野游,如需参加须告知导游、领队并家属陪同,70岁以上游
客与5岁以下儿童禁止野游。- 游泳等水上活动确保自身安全,责任自负。
3. 离团规定:根据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因客人自身原因在旅游期间未能完成旅游活动或提前离团、弃团,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予退还,若在离团期间放生意外事故等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脱团造成团队滞留等后果,游客承担全部责任并追究法律责任。
4. 投诉处理:若游客在游览中有不满意或者投诉请第一时间告知我社,我社会协调处理,
如没有提出异议,我社将视为游客满意;若返程后提出异议,我社将不予认可、不予处理。
我社处理游客的投诉以在当地《游客意见书》及签字证明为依据,请您秉着公平、公正、
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如不填写者,视为无意见无投诉。诚恳的希望您在旅游行程结束之
前,协助我们做好服务质量反馈工作,我社不接纳行程结束后与意见书不符的相关投诉!
5. 其他提醒- 老挝与北京有1小时时差(如北京时间7点,老挝当地时间为6点);电源插座与国内相
同,电压220V/50HZ,可带多用插线板。- 国外导游、司机服务可能收小费,参考当地标准。- 在旅行中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取证,做好记录,并由当地有关职能机构出具证明,
按保险公司的规定索赔,本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对团员参加的自选旅游项目和旅游行程以
外的活动及自由活动时所发生的各种伤害,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此行程属于出境旅游,境外行程中听从导游全陪等安排,认真听讲。不允许客人以任何借口离团,请组团社与客人签好相关协议,若发生此类情况,我社导游将联合境外导游向
当地公安机关申请通缉,造成团队滞留所产生一切后果,由该游客全部承担,并追究该游
客法律责任。- 游客自身原因造成名字或者身份证号码错误或征信原因,不能登机或登车或另外产生费用,我社不承担责任。- 旅游过程当中,导游推荐自费景点客人自愿参加标注的“游客另行自愿选择付费项目”
景点价格属于包含服务费、旅游用车超公里费,不做为景区实行门票价格参考。在不影响原所包含景点的游览时间和行程安排下,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的游客需等待其他团友一起回酒店。
- 所有散客名单提前10天确认并提供护照首页。请组团社仔细核对客人名单,以免出现客人信息错误,一但名单错误造成机票火车票损失,我社将不承担任何损失。-如取消需提前10天及以上,一但确认出票, 机票损失以航空公司报损为准。- 旅游过程当中,导游推荐自费景点客人自愿参加标注的“游客另行自愿选择付费项目”
景点价格属于包含服务费、旅游用车超公里费,不做为景区实行门票价格参考。在不影响原所包含景点的游览时间和行程安排下,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游客需等待其他团友一起回酒店。
健康说明
-有下列情形者,因服务能力有限无法接待:传染性疾病患者、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精神病患者、大中型手术恢复期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为确保顺利出行,请旅游者自己检查
自己身体情况,如行程中发现以上情形,旅行社有权在收取已产生费用后终止合同。- ①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②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
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不可抗力说明
③旅游者在旅游途中如国家政府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
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应予以配合。旅者违反和不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并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或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或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签订旅行社旅游合同,即视
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等情况,且已征得专业医生
同意游客本人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客陪同方可参团;
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口岸政策、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堵车等
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
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报名材料
1、护照原件(有效期距离返程日期必须6个月以上+3页以上空白签证页面)。
2、2张白底2寸照片